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補助環境教育推展事項實施計畫(收件日期:112年2月6日(星期一)至2月10日(星期五)為止,以上傳時間為憑,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執行環境教育法第九條第六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規定及臺北市環境教育基金收支 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第四條第六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規定所列環境教育事項,特訂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2年 補助環境教育推展事項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 申請資格及對象:符合下述全部條件者,方可提案申請
(一) 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或非營利團體。
(二) 辦理環境教育計畫(活動)或其他與環境教育推展相關事項。
(三) 請至少提報10位夥伴加入本市環教志工(目前尚未加入本局環境教育志工團隊者皆可以加入),將做為第一線的環境教育種子運用
三、 補助額度:
(一) 本補助經費由本市環境教育基金預算支應,補助總額新臺幣1,000萬元整。
(二) 每案核定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50萬元為原則,實際補助金額依辦理方式及地點,由臺北市環境教育基金管理會審查決議。
四、 環境教育推展補助主題:臺北市議會於111年6月22日三讀通過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成為全國首部2050淨零排放地方法規,2050淨零排放已是全民共識,將全力推動城市淨零轉型,與全球同步邁向零碳未來,落實今年度宣導主軸「淨零綠生活」,向下推動4大主題,補助辦理與主題相契合之具環境教育意涵課程(線上課程僅適用於疫情警戒無法辦理實體課程)、活動、營隊等環境教育推展,申請時請註明計畫推動主題與內容。 環境教育推展補助主題:綠能心生活、惜食全利用、減廢再循環、友善永續力
主題說明:綠能心生活:
宣導落實低碳、再生能源、回收建材、循環建材、節能電器等理念,有效推展SDG目標13之氣候變遷下的減緩與調適議題。
惜食全利用:
提升市民對食材的探討與惜用,發展出食材的多變化、食物里程、碳足跡、永續等飲食概念,響應SDG目標2之消除飢餓,達成糧食安全,改善營養及促進永續農業之願景。
減廢再循環:
減少廢棄物產生,鼓勵結合旅館業一次性用品減量、餐飲業一次性餐具減量、普及循環容器系統、網購平台包裝減量、塑膠包材循環、事業廢棄物減量、鼓勵使用再生水等。
友善永續力:
藉由低碳永續採購、綠色旅遊、永續營隊、研討會、工作坊、推廣綠運輸與電動運具、運用全民綠生活講師等方式,進行環境永續的永續發展。
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人員,電話:(02)2720-8889轉1778或7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