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核銷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核銷說明會簡報。


    2、受補助單位核銷資料請依本局格式撰寫,勿擅自變更格式,並於期限內提交資料至本局。

    3、受補助單位回傳之電子檔,請於檔名後方加上單位名稱。